股东出资纠纷与股东代诉都属于民事纠纷。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时效
一、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时效
1、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股权纠纷诉讼适用3年一般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制度可以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股东出资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虚假出资纠纷,是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
2、出资不足纠纷,是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
3、逾期出资纠纷,是股东没有按期缴足出资的情形;
4、抽逃出资纠纷,是股东在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将出资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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