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纠纷
时间:2023-08-06 21:22:36 1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虚假出资纠纷。虚假出资是指股东预约出资而不实际出资,取得公司所有权的情况。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以无实际现金流通的虚假银行进入账单,骗取账单验资报告的虚假实物出资手续验资报告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没有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等。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代替股东转入验资账户,完成验资后立即返还,或者依赖代理机构的设立、验资、收据一致服务、不出资设立的公司,也应称为虚假出资。我们把它定位在欺诈行为上,没有做手脚,没有做虚假的人被称为虚假出资。(二)出资不足纠纷。出资不足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或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况。出资不足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作为货币出资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的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的定价。交付的目标物有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对目标物的占有,使用和处理等情况是出资不足的表现。这是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状态,是履行不当、履行不完全的状态。(三)逾期出资纠纷。逾期出资是指股东未按期出资的情况。《公司法》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规定首次出资额度。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纠纷是股东首次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和约定,但未按规定时间履行首次出资后的分期出资义务。(4)逃避出资纠纷。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回收出资。提取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股东成立公司时,在验资后转让出资,公司实际上没有使用出资的公司收购了股东的股票,但是没有按照规定处置该股票的公司没有弥补损失,提取法定公积金后首先分配利益的公司制作虚假的会计报告书进行利益分配的公司利用相关交易转让出资等。

股东出资纠纷的诉讼时效

股东出资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对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的全部资产为其对债权人的一般担保,而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便是股东出资,对股东补足出资适用诉讼时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8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出资纠纷
    出资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资金注册的行为。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出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且主要包括虚假出资...
    更新时间:2024-08-13 09:30:05
查看出资纠纷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出资纠纷 最新知识
针对股东出资纠纷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股东出资纠纷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