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名出资怎么证明出资人
时间:2023-03-27 20:40:55 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隐名出资人证明有出资行为的方式有:

1、隐名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证明其已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证明其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一、股东虚假出资怎么处罚?

(1)对内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并符合最低资本限额的要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其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对外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座位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条件应该满足哪些方面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条件如下:

一、投资者是国家,国家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时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一次性存入拟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核实资产和评估资产价值,并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

三、有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投资者依法直接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出资人批准。

四、有公司名称。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公司法出资方式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可以使用实体货币进行出资,也可以使用非货币的方式进行出资。例如: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等方式。但不论使用何种方式进行出资,都需要办理交付手续,出资后,股东可以享有股权,但是丧失对出资物的所有权。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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