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情况普遍存在,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为促进商业活动的活跃,各地工商部门近期在实践中对“住改商”开了绿灯,但新司法解释对“住改商”进行了严格限制。根据新司法解释,业主将住宅改为商品房,必须遵守两点:一是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二是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利害关系人往往仅限于相邻所有人。在这个司法解释中,这幢楼的业主被列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如果想利用自己居住的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征得大厦所有业主的同意,因为“以房转商”是大厦用途的改变,带来了不少问题,包括人进出混杂、噪音大、,水电超载等司法解释的规定扩大了利益范围,有利于维护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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