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与哺乳假
哺乳假国家规定
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相关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产假国家规定
2015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如何利用好哺乳时间1、如果单位离家比较近的话,可以推迟半个钟头上班、将下班时间提前半个钟头,利用这两个时间段来给宝宝哺乳,每天再加上夜里几次哺乳,宝宝的需求就能基本满足了
2、如果家离公司比较远,个人比较方便的话,可以把这1小时并上午休时间,每天中午回去给宝宝喂奶。
3、如果实在不方便,可以将母乳挤到奶瓶里储存好,让家人代喂。同时,早上可以迟1个钟头去上班或者下午提前1个钟头下班,利用这段时间给宝宝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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