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离婚分割取得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吗
夫妻离婚后,能过分割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当事人再婚或者复婚的,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重婚能要求净身出户吗
首先,法律上并无净身出户的规定。
实际中,大多数人以为净身出户约定俗成,但是法律上并无规定,即使一方出轨、重婚甚至家暴等,夫妻离婚时还是遵守双方平分原则。
其次,双方可以自主约定净身出户。
按规定,夫妻离婚时,可以选择起诉离婚,或者更简单点协议离婚。
并且,夫妻协议离婚时,双方的财产可以自由分割处分,所以约定净身出户,一方占得所有财产,而另一方得不到一分财产。
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一方净身出户也可以办理离婚。
最后,受害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按规定,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不过,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时,要向法院起诉,并且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分割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
当事人复婚或者再婚的,分割所得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由个人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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