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莆田就业援助服务要办多久
法定时限:受理后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二、莆田就业援助服务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第十四条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号)第十条就业援助
2、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申请登记,经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初审,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确认,报送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后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卡)上予以证明。
三、莆田就业援助服务申请条件
(一)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二)持《残疾人证》的居民;
(三)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五)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六)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
(七)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性年满4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八)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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