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赔偿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是无效的: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2、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3、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工伤私了协议书能推翻吗
工伤私了协议书能推翻,相关规定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私了工伤协议只要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销情况或者认为工伤赔偿数额偏低,当事人仅要求变更双方达成的私了工伤协议的内容;
2、当事人可在《劳动法》规定的一年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3、员工签订工伤赔偿“私了”协议后,以协议赔偿金额过低为由或者以不了解工伤保险待遇为由,申请仲裁认定协议无效,是否能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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