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一、非本人开的车出事故怎么办?
非本人开的车出事故,存在租赁、借用关系且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时,如果车主对于事故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则应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赔偿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并基于各自过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三、摩托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是哪一方的责任
摩托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的,则事故的责任一般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比例承担,如果是由于摩托车一方责任造成事故的,则由借车人承担事故责任;但如果出借人存在过错,比如明知道借车人醉酒仍将车出借的,则车辆所有人与借车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6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