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一、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二、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1、如果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
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调解无效的,而且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如果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
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
若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如果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
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
若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
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即便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配偶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所谓重大过错的情况,主要指的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8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