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社会的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变为社会保障中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事业单位的公积金怎么交?按什么比例上交?需要通过何种部门?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又有什么作用?这些都是困扰在人们心上的问题。
何谓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其本意是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个人相应的各交一部分。一般情况下是各自支付50%,不同年份,不同地区,在公积金缴纳的金额占工资的比例也不尽相同。但也有不一样的单位,有些单位会交的多一点。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审批后的同意结果。
事业单位替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相应的财政部门核定收支之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出出支,而职工若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需要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原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三)一些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且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
(五)需要偿还因买房贷款而产生本息的;
(六)房屋出租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的;
(七)非本市户籍职工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在本市就业并且离开本市的;
(八)享受最低的城镇生活保障的;
事业单位可以按经费的渠道划分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工资都是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只是在工作效绩的工资及补贴上,每个地区有所差别,享受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都是按所在地区的标准规定执行。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缴纳的部分以及单位缴交的部分,日积月累,就可以形成一笔极为可观的“储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这笔“储蓄”从存入你的账户当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并且按照年复利的方式计算,不需要交利息所得税。换句话说,即使你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你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这笔“储蓄”也会有收益,而且收益的水平并不低。
国家强制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用法定的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个人创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以转化为实物形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购买住房;归个人所有的、能产生不错效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变成退休收入。
因此,单位公积金的缴纳,虽然需要扣除一定的公积金费用,但是对日后的生活,无疑有一个稳定的保障。
全文9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