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严重传染性疾病,是不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事由,这将有利于没有该疾病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当然,法院在实际判决时,还会综合考虑以下情况:第一、患有传染性疾病一方是否有康复的希望。第二、该疾病的传染性是否较强,患病一方的直系亲属是否愿意临时照顾子女并待患病一方康复后,将抚养权交还于康复一方。第三、无疾病的一方的经济能力、是否有恶习等不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事由。
子女监护权的权利和义务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财产监护,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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