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意见(代拟稿)》)已于日前截止,一共收到来自社会公众的数千条建议和意见。
《意见(代拟稿)》提出,四川拟制定实施21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包括社会保险、扶助、救助、医疗、教育、赡养等,涵盖老年人生活方方面面。
值得一提的是,21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突出“细分”的特点,以针对老年人的医疗为例,《意见(代拟稿)》制定了提高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水平,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健全老年人健康支持体系等多个项目。
高龄津贴普惠80岁以上老人
从公开的《意见(代拟稿)》中可以看到,普惠老年社会福利写在“为老工程”的最前面,主要包括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意见(代拟稿)》提出:“自2017年起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20年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今年5月,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20年全省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包括:具有四川省户籍,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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