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过户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属于免费合同,立法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的权利,赠与人有权在赠与财产交付前撤销赠与。对于房屋赠与,赠与人有权在转让登记给受赠人之前撤销房屋赠与。但是,在某些赠与情况下,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的权利,比如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一、房屋赠与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1、房屋赠与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同时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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