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使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聘者也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是,这种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期限上与正式工作岗位上的工人有所区别。
临时用工协议是否属于合同
临时用工劳务合同协议与协议的不同如下:
1、临时劳务协议,指某时间段的短暂用工,该协议比较倾向与企业单位,大部分会省去福利,工作时间比较紧促,但是,工资待遇相对较高;正式协议则相反
2、临时劳务合同,普遍用于劳务工;正式合同,相对来说,大部分用于达到企业招聘条件而被企业正式录用的个人,合同内容相对中立,所立款项比较细致
3、临时劳务协议,一般是某单位将自己所属员工,临时调用于另一单位,单位相互之间所签订的协议;若个人与单位所订立协议,内容一般比较笼统,利益倾向单位,出现法律纠纷容易颠覆。所以,个人应该在签订类似协议时,应当注意(短期的,就有比没有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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