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的,原工资照发。超过的,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算。国家对如何休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可以休假几天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般员工请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三天,因为请假时间长没有人代替位置,工作就会受到影响。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一天请假就可以了。但是,必须根据各公司的规定执行。
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什么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公司事假病假如何扣款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具体情况如下: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关于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各个地方政府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又有不同的差异。广州市的地方政策是:
(1)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
(2)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本年的疾病救济费,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
3.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广州市):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广州市):
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本人工资的45%计发;
连续工龄满5年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55%计发;
连续工龄满20及以上,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计发。
享受建国前参加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7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45%计发;
连续工龄满满20年及以上,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55%发给。
享受建国前参加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60%发给。从下年度起,单位按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70%水平,适当调整长期病休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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