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司解散属于司法强制解散,是指公司经营中存在明显困难、重大损害或董事与股东之间存在僵局,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决定,陷入无法正常经营时,法院根据股东的申请判决解散公司的法律制度。
依照法律规定,判决公司解散后如下处理:
一是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是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是注销登记。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将股东大会及相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终止公司。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法院宣布公司解散多久生效
法院宣布公司解散立即就生效。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公司破产,但仍然在破产清算阶段,公司的主体仍然存在。破产程序完毕后,由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这时,公司的主体就不存在了。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顺序和财产清算情况,按比例得到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归于消灭。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全文7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