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行政处罚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被行政处罚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行政起诉状副本(法院附卷一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诉状副本);
2、证据材料(法院附卷一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诉状副本);
3、原告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根据法院要求去银行加纳50元案件受理费,将银行出具的缴款书交回法院;
5、接受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填写送达回证。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会进行从轻处罚:
1、主动的降低自身行为到来的恶劣影响;
2、违反犯罪的行为是在别人胁迫下进行的;
3、在产生违法犯罪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的;
4、其他的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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