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那么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如果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那么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商 品 房 质 量 问 题 维 权 指 南
根据您提供的素材,我了解到这是一道关于商品房质量问题的题目。素材中提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指出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此,如果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出相应的投诉和请求。
综上所述,如果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对买受人造成了影响,那么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因此,如果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出相应的投诉和请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6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