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上的名字可以更改。公民变更姓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房产证上的名字、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能去私自改动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不能去私自改动。
需要房子房产证登记人和其配偶,以及标注的其他房产共有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本人一起前往,才可以变更。
房产过户需房产证上产权人亲自到场,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办理过户。
房产证上的信息,建委是有明确的登记的,任何人都不能更改房产证上的信息过户。
如果房产证不能找回,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挂失,补办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
(1)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足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2)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但被收养或被认领的人,年龄较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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