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建设合同是无效的。发包人取得相应的审批手续或经主管部门批准施工的,本合同视为有效。如果发包人没有获得施工许可证,不会影响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建筑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施工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建设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合同的价格条款,约定清楚具体的支付的进度,支付的方式,明确合同总价款而且还要明确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2、明确发包人具体的工作内容与承包人具体的工作内容,一定要详细明确双方各自的具体责任;
3、要注意材料设备供应的条款,具体供应的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等都要写清楚;
4、一定要在合同之中约定好违约条款,例如承包人逾期付款的责任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拔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全文6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