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给付。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给付。
能 否 以 未 缴 社 保 为 由 离 职 并 索 要 补 偿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照社会保险费的多少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
然而,劳动者在离职时,不能以未缴社保为由离职并索要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证明,同时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者不能以未缴社保为由离职并索要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
结论:劳动者不能以未缴社保为由离职并索要补偿,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同时,如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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