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司法部在吕梁召开全国现场会
9月17日,公安部、司法部在我省吕梁召开现场会,来自全国20个省(市、区)的相关负责人就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交流探讨。副省长张建欣出席并致辞。
交通事故引发上访,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得不到妥善解决。需要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大、调解警力不足,群众对调解的期望较高都是发生矛盾的重要原因。2009年,公安部、司法部在部分城市试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并于今年正式发出通知在全国推行。
新推行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不受调解次数限制,不收任何费用,调解员多数是从政法机关退休干部中选出,他们以平等的身份,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积极引导交通事故处理朝着良性的方向运行,容易找到双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开辟了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的新途径。
2009年11月,我省正式启动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截至今年9月10日,全省已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81个,聘请人民调解员567名,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620起,成功调解1080起,其余540起正在调解,社会效果明显。其中,吕梁的离石、汾阳,忻州的五台,晋中的平遥、灵石,运城的永济等县市区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全省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全面推开这项新举措。
会上,山西、湖南、四川、辽宁、江苏、山东和陕西省的公安、司法机关负责人进行了大会发言,交流了经验做法。与会人员还深入孝义市交警大队,实地参观了当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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