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调入程序
单位存档:
1.委托存档单位持原单位(人才存档机构除外)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信,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持表到我处开具商调函。
3.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4.档案交人才中心,人事关系经中心盖章后交存档单位保管。
个人存档:
1.持由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同意调出证明(函)、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等原因可持户口簿)、本人近照(一张一寸免冠,彩照、黑白均可)。
2.填写(海淀区流动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式两份。
3.人才中心向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调函(或商调函)。
4.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5.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
单位存档:
1.单位存档每年1—3月缴费,标准240元/人、年;个人存档需在档案调入时交费,标准20元/人、月,每次至少交半年
2.需办理集体户口、出国政审者应预交两年存档费;
3.个人存档提前调出时,存档费不退;
4.存档证须妥善保管,办事时须出示。
档案调出程序
1、单位存档:
1.持接收单位的调函和由原单位取回的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2.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3.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调出手续。
2、个人存档:
1.被调入单位开具商调函,如单位决定调入可直接开具调函(令)。
2.人才中心负责转移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
3.交回“存档证”。
区内调动程序
单位存档调往单位存档:
1.由原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由调入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3.本人持原单位开出的行政、工资等关系及以上表格来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管理部)转换手续,到调入单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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