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医疗纠纷解决办法有3种途径,一是患者与医方直接协商解决,二是患者投诉由医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调解或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处理,三是通过诉讼、司法解决。随着河源市医调委的成立,医患纠纷又多了一个新的解决平台和途径。
调解范围
五种情况患方可申请调解:患者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医务人员违反诊疗护理常规的,或者医务人员有其他过错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护理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未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未及时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医院无过错行为,但发生了无法预料、不能防范的医疗意外,造成患者损害,患者提出金额较少的人道补偿要求的。
四种途径受理案件:医患当事人可直接用电话或文字材料向广东医调委或广东河源市医调委报案、申请调解;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可将案件移交广东医调委或广东河源市医调委调解;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基层人民法院、当地街镇维稳综治中心可将案件移交或委托广东河源市医调委调解;其他有关司法部门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申请的情况下可将案件移交广东河源市医调委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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