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由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判死刑。
首先,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因此,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死刑犯。
其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因此,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死刑。
最后,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就可以判决死刑,但是在判处死刑后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死刑。
一、复核死刑前可以拘留么
复核死刑前是可以拘留的,复核死刑的罪犯在复核死刑时都应该被采取强制措施,因为社会危险性大,所以应该是被拘留的。死刑复核程序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刑事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按照刑事案件重大程度确定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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