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
为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提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城镇房屋拆迁健康有序进行,根据《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实施。
二00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一、管理规范化的基本目标
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通过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水早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拆迁当享人合法权益。
二、管理规范化的主要内容
(一)拆迁管理机构及人员规范化要求
1.健全管理机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政、企分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与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拆迁管理岗位设置明确,职责清晰。
2.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拆迁管理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拆迁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拆迁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己制度化、经常化。
3.健全管理规范化的相关制度。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限时办理、信息公示、信访接待、投诉举报处理、监督检查等各项措施,推行拆迁管理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4.实现房屋拆迁管理信息化。建立拆迁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拆迁信息,并形成规范的拆迁指标分析和数据处理方式,实现拆迁动态管理。
5.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以完善的档案收集、登记、保管、利用等管理制度为保障,形成健全的拆迁项目管理档案、拆迁行政裁决档案、拆迁行政处罚档案、拆迁单位管理档案等拆迁档案。
6.公开办事制度。设立对外办事窗口,房屋拆迁许可审批实现一个窗口收件、发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基本实现办件结果网上或电话查询。办事程序、收件条件、收费标准公开,各类标识清楚、醒目。
7.服务行为规范。管理人员服务态度耐心、热情、周到,服务用话文明、规范,作风清正廉洁,无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8,建立拆迁初信初访责任制及拆迁纠纷调处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拆迁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
(二)拆迁程序规范化要求
9.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有关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10.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权限和时限,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及相关事项的审批手续,《房屋拆迁许可证》各项内容填写准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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