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工伤鉴定重新鉴定的流程有哪些
时间:2023-06-26 19:41:36 2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工伤鉴定最后对结果不服,可以到上一级劳动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拒绝申报确认,个人也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单位不配合,先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关系的仲裁。

一、因公负伤赔偿规定

因公负伤赔偿规定主要如下:1、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2、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3、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4、人身伤害案件,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5、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二、如何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应该优先由单位申报。单位未在工伤后30天内申请的,个人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向社保或单位要《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单位签字盖章,带上工伤事故报告、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就诊时医院开的临时疾病证明书,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鉴定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结果

工伤鉴定需要六十日到九十日能拿到结果。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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