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周后的抚养权是否可以更改?
时间:2023-07-01 09:06:10 2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2周后的孩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1、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但不履行抚养义务,同时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父母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的;4、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因此2周后的孩子,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变更抚养权的,但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母亲嫌孩子叛逆可以随更变更抚养权吗

家住平阴的孙某与张某婚后生有一个女儿小洁。为了照顾家庭,孙某决定辞去工作,张某作为丈夫在外打拼,慢慢的对家庭和妻子的照顾也少了。由于缺乏有效沟通,两人感情出现了问题,2006年7月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小洁由孙某抚养,张某支付抚养费

2013年7月,小洁因考试成绩不理想,被孙某教育了一顿,结果没想到小洁趁母亲上班后,在家中喝农药要寻死,幸亏邻居发现及时,经过抢救脱险。作为父亲的张某知道后,很是气愤,并撂下话“如果孩子有问题就和孙某没完”。此事之后,母女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平时因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孙某感觉自己作为母亲实在没办法让女儿听话,做为母亲尽到了责任,为了让孩子受到好的教育,现诉求变更抚养关系,由前夫张某抚养女儿小洁

庭审中,前夫张某表示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一方面女儿跟随父亲生活不方便,另一方面自己已经组建新的家庭,且生育一子,生活教育环境不利于小洁的成长。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种家庭教育中家长与子女之间的矛盾,是每个家庭都会发生的,原告孙某应积极面对并妥善处理。为了小洁的身心健康,原告孙某、被告张某应共同担负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在小洁的成长中共同承担抚养教育义务,对小洁倍加关心呵护,而不是用变更抚养关系的方式互相推卸责任。因此对原告孙某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全文9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抚养权 最新知识
针对孩子2周后的抚养权是否可以更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孩子2周后的抚养权是否可以更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