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后,有下列情形的,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的:1、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孩子已满8周岁,愿意和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4、父母双方协商变更的;5、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院起诉更改孩子抚养权吗
法院起诉是可以更改孩子的抚养权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和孩子一起生活的其中一方因为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是因为伤残而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的;和孩子一起生活的其中一方没有尽抚养的义务或者是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是其和孩子一起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确实是有不利的影响的情况,则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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