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二卖房子的归属问题如何处理
1、一房二卖房子的归属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
(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
(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卖房者应对前一个房屋购买者负损害赔偿责任,赔付房屋全款;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合同。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卖房者应对后一个房屋购买者负损害赔偿责任,赔付房屋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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