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末在家办公,算加班吗
自愿加班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如劳动者的工作并非由雇主方提出或决定,且无任何经雇主方认可的加班记录,仅仅是出于个人意愿进行居家办公,这种情况便不能视为加班。
在此种情况下,雇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加班费用。
倘若雇主对此前劳动者的自愿工作行为予以正式确认,即被认定为由雇主直接安排的加班任务,此时便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支付应得的加班薪资。
总的来说,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工作的确是由雇主所安排,那么这样的行为无疑可以定性为加班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钉钉打卡记录能成为加班时间吗能主张加班工资吗
企业通过对员工卡片进行电子化打卡的记录,作为其考勤制度中的重要管理手段,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仅仅能够反映出员工实际到达以及离开公司的确切时间。
仅凭电子化打卡记录来判断员工是否正参与加班工作是不够全面的。
若劳动者仅仅以电子化打卡记录为依据,向用人单位索取加班工资,那么根据相关证据法规则,这样的举证方式并未能充分证实加班行为是否真实存在,因此电子化打卡记录作为证明加班的证据,其效力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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