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也就是合同主体变更的,可以再次协商变更合同或者重新订立合同。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是合同的非根本性变化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如果合同内容已全部发生变化,则实际上已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一个新合同的产生,并且对原合同关系所作出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仅限于非要素内容,例如标的数量的增减、履行地点、履行时间、价款及结算方式的变更等等。在非根本性变更的情况下,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有的合同关系在性质上不变,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称为合同的更新。
一、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1.双方当事人原来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谓“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修改和增删,没有一个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已经失效的劳动合同,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2.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原劳动合同确实已无法履行,才需要进行变更,且变更的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3.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要说明修改的条款和理由。在限定的时间内,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变更易产生劳动纠纷。5.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取代了原条款,原条款即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未予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
二、法院如何认定变更合同关系
法院认定变更合同关系如下:
1、合同变更条件:
1、有效建立原合同关系;
2、合同要素发生变化;
3、合同的变更必须有法律依据;
4、符合法律要求的方式。
2、合同变更的效力:
1、合同变更部分取代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2、合同变更原则上只对未来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没有追溯力,已履行的债务不会因合同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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