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享有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保障的权利。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权利,它表明凡是依照法律的规定退休、离休的人员,生活应有保障,国家和社会对此负有责任。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这种保障主要体现在宪法规定的:“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一、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是: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和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和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科研、文艺创作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归侨、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二、政治权利有什么意义
政治权利的意义是:
1、政治权利是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与国家管理、担任公职、享有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外,一岁的公民还有选举权和选举权;
2、国家保障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
3、公民有自由发言、交流、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同时,规定公民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诉、起诉或者举报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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