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工退休后死亡补贴包括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救济费。其中,在职人员及退休、退职人员的丧葬费为6000元,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调整为16000元,企业退养人员为8000元。此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月计发基数为1800元。
江苏职工退休后死亡补贴包括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救济费。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一、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以及退休、退职(含按月领取生活费)、退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标准为6000元。
二、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以及退休、退职(含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调整为16000元,企业退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调整为8000元。
三、全市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月计发基数为1800元。
江 苏 职 工 因 病 或 非 因 工 死 亡 能 领 多 少 钱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江苏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能领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 死亡补助金:江苏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领取死亡补助金,死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江苏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江苏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综上所述,江苏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能领取的补助金包括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金额以当地政策和法规为准。
江苏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能领取的补助金包括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金额以当地政策和法规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全文9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