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某些案件的情形,其中包括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同时,如果情况紧急,人民法院也可以先予执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条件,包括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并且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败诉,则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某些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这些案件包括: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此外,如果情况紧急,人民法院也可以先予执行。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先 予 执 行 范 围 : 哪 些 案 件 可 以 申 请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包括: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基于抚养关系、赡养关系、扶养关系产生的其他费用案件。同时,人民法院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在作出判决前可以责令当事人提出担保。如果当事人不能提出担保,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依法申请先予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某些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这些案件包括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此外,如果情况紧急,人民法院也可以先予执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依法申请先予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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