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所有人死亡时,自动发生继承或遗赠事项,通过继承或接受遗赠程序办理房地产更名登记。继承人或者接受遗赠人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需要的材料:
1、需要户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需要购房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需要提供销售合同以及最终补充合同的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流程
1、提供所需材料。
2、进行产权登记。
3、购房契税的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全文6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