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强制腾房期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腾房法院哪种情况不执行
一、强制腾房法院哪种情况不执行
1、强制腾房法院不执行的情况如下:
除了被执行人还有其它人住,而且必须依赖此房居住。法院暂时无可行的妥当的其它住处安排,如果基于上述,暂时无法强制腾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强行腾房构成犯罪吗
强行腾房犯不犯法需要看情况,下面这些情况是合法的:
1、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可以以债权对抗物权。强制腾房的出租人是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在腾房中冲突造成承租人伤害要承担侵权责任;
2、强制腾房只有一只情况可以,那就是出租人也没有住所,这种属于情势变更的情况;
3、出租人出租后,在和第三人签订收益更高的出租合同,并强制承租人腾房的情况,是绝对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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