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转让的取得过程是怎样的?房地产转让的实质是房地产证的转让,与土地证的关系不大。第二,房地产转让如何处理。准备房地产转让的相关信息。房地产转让所需资料如下: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所有权证;
(4)房屋所有权转让证明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交换合同、赠与合同、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有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4,办理公证手续到“公证”窗口;
5,办理交易手续到“私人交易”窗口;
6,办理印花税到“契税、印花税”窗口;
7,办理“房屋所有权”到“房产登记发证”窗口证书“重命名程序。三是房产证与土地证的区别。土地证是证明土地所有权的文件;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文件。在一些城市,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同时颁发的。
2。使用权的内容不同。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是您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您可以行使出售、赠与、租赁、抵押等权利,土地证只能证明您的房屋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上面的房子可以出售、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上面的房子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乡镇有关部门的同意。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另一种是农村土地的村民集体所有制。因此,任何单位都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抵押时,所附的土地使用权也一并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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