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有:
1、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有效性强制性法律和行政法规;
2、侵犯未收到通知或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合法实体权益的股东大会决议。
由于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本质是股东各方就公司经营管理达成的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也就是说,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中有效性的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本质上是股东各方就公司经营管理达成的协议,属于合同。股东会决议内容侵犯未通知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视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有效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属于无效的股东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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