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隔离审查法律程序
(一)隔离审查是党内部对党员进行一种措施,其实就是平常我们常说的双规;
(二)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
(三)待遇:被调查对象与调查组人员同吃同住,唯一不同的是"双规"人员与外界的联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四)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故被隔离审查人从法律上来讲还没定性为犯罪。
但现实中,往往最后定性为某中犯罪,大多是贪污类的。
(五)当然不能和外界联系,其主要隔离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串供。
(六)双规的期限是由相关调查组和其主管机关自行掌握的,而没有硬性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侦查部门应当在立案后二年以内提出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侦查部门应当在解除或者撤销强制措施后一年以内提出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
二、什么是专利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
三、专利审查的内容
(一)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三)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四)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条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
(五)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
(六)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七)权利要求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规定,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八)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九)分案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十)权利要求书是否没有单一性;
(十一)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还需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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