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冻结并查封被执行人所拥有的房产所有权;
2.通过专业机构对该房产价值进行全面且准确的评估鉴定;
3.根据市场情况与公正原则,确定最终的拍卖保留价格;
4.委托具有资质的拍卖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5.在竞买者之间展开激烈竞争后,由法院裁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若无人参与竞拍或者拍卖未能成功,则将保留价格下调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7.若第二次拍卖仍然以失败告终,则需进一步降低保留价格,进行第三次拍卖,但最多只能进行三次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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