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区分情况讨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所以一般来说,双方离婚时,无需分割该部分财产,如果该财产正在被对方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要回。但是如果对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通过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为共同所有,那么离婚时就需要分割,离婚时因遗漏导致没有分割的,离婚后也还可以分割。
婚前财产离婚后还能不能要回来
1、只要没有做出特殊约定,婚前财产在婚后还是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存在要回的问题,因为对方无权分割。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就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依法进行分割,只能要回部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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