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是鉴定专家在鉴定前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唯一重要书面材料。鉴定专家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意义重大,对鉴定结论有一定影响。因此,书面陈述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件。书面陈述应包括医疗和法律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进行专业阐述。写作扼要地写作,以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达到影响专家的效果。
对鉴定结论的审查
1、鉴定书依据的病史资料是否真实
2、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3、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是否相符
4、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要求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程序大致就是送交相关的的鉴定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精心准备鉴定陈述材料;客观、冷静地回答专家的提问;配合专家的检查。在司法鉴定中,每一份鉴定报告书上均有鉴定人员的签名,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均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在这样严谨的司法审查程序下,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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