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居住但没户口有居住权吗
没户口,没有居住权,因为户口并不等于有居住权。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从渊源看,居住权最早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而且与财产继承制度紧密相关,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在罗马共和国扩张以前以及扩张后的相当时间里,罗马家庭在其社会生活中居于主要地位。
家庭的基础是家长权。
与家长权相适应,在财产继承方面实行概括继承制度。
在当时的罗马社会,死者往往以遗嘱指定一家子为其财产的概括继承人,而其他非家长继承人一般不能取得家产继承权。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
二、居住权办理程序有哪些吗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具体流程如下:
1、登记所需材料:准备居住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2、登记地点:到实际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并缴纳房屋租赁税,在办理居住登记半年后,就可以领取居住证了。
三、居住权的义务有哪些吗?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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