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员工因为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到单位复工的,应当告知单位原因。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并且应该支付员工正常工资。如果员工无法复工时间较长的,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后首先享受假期。
一、年底辞职是不是就没有年终奖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一般认为,企业可以对年终奖的发放原则和发放对象作出规定。在企业有明确规定或约定的情况下,机构对企业的工资分配权利还是予以充分尊重的。笔者以为,员工离职有多种原因,即使有上述约定,仍要分别对待,不能“一刀切”。根据劳动法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应区别对待:
(1)员工因自身的原因离职。如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自身因病解除合同、自身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此时,可以认为员工没有遵守当初的约定,构成违约,由此带来的否定性后果就是“得不到年终奖”。这可以说是员工自身可得利益的丧失。
(2)员工因单位的原因离职。如单位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下发生重大变化裁员等情况导致员工离职,应该认定单位违约,单位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年终奖”给员工。
(3)其他原因。主要是试用期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对于“试用期解除”,由于我国限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一般不会发生年终奖支付的问题,除非规定工作一定时间就有一定数额的年终奖。
二、辞退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注意以下事项:
1、员工有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公司利益严重受损。
2、辞退无过错的员工应提前通知并支付补偿。
3、因公司原因如破产或经济性裁员等辞退员工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4、注意辞退员工有无法定的不得辞退的情形,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辞退业绩差员工需要赔偿么
辞退业绩差员工需要赔偿:
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业绩不好为理由而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属于违法解除行为,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赔偿金;
2、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之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都是需要为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试用期内,如果不能证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而言之,辞退业绩差员工需要赔偿。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业绩不好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也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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