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
时间:2023-06-06 20:41:18 2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

(一)行为人14-16周岁的,已满18却是初次处罚相关法律或者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

(二)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孕妇、产妇以及哺乳期妇女;

也就是说部分行为能力受限的人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免罚。孕妇产妇哺乳期妇女不会被行政治安拘留,但会对其批评教育或者罚款。一般情况下,行为人违反相关法律只会受到行政处罚,不会留有犯罪前科。当事人在年满16周岁并且受到治安拘留留有案底的情况下,五年内再次违背相关法律被行政处分的,将严格从重处理。

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犯罪,对其人生政治有非常直接的影响,对其子女的上学条件入党条件报考公务员都会有非常大的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对拘留人员的案底保留时间非常长,长到将来影响孩子仕途。自己也会因为不良记录无法从事医科、学校以及警察军人以及其他公务员工作。

二、关于行政拘留的执行时间是多久?

关于行政拘留的执行时间是15天,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三、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什么?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可能会造成其他的无辜人员的财产,乃至是人身权益都受到侵害,故此不管肇事者是否自首,该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主体,都是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的,对于造成的社会危害比较严重的情形,该肇事者者还需要承担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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