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任何一方,其是否参与了事故责任主体的确立过程,都不会对此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关于事故责任认定过程,它实际上是由公安机关独立完成并制定的,并非需要取得当事人的许可或认可。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事故发生地点所进行的现场勘查、检查以及一系列的相关检验及鉴定结果,制作出详实且权威性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来作为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有力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