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证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保证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如何确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指由保证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应当在借贷合同中明确自己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明确的,视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保证责任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起诉保证人要求还款。在连带保证责任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还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起诉。
借款合同保证人免责问题
按保证法规定,保证人在几种情况下免除保证责任:
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
4、债权人放弃物的保证的;
其次还有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
相关知识:借款合同保证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保证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保证,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保证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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