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的合同,主要是在合同上规定借款的金额,利息和还款的时间签订合同。
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借条需要写明借款的情况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说明借条实际上就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等,由此可得,借条需要写清楚债务关系,借款数额和时间等信息,并且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要写明的内容有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欠条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下列情况下,欠条成立:
如果借贷双方签订书面借贷合同,则欠条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时成立;
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字、盖章的,则欠条自在后一方签字、盖章时成立;
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则欠条自借款人向自借款人出具借条、欠条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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